“義務”簡單的解釋就是應當做的事,那么“黨員義務”就是黨員應當做的事。你會發現,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開展了多次全黨范圍內的學習教育活動,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僅從這些教育活動的字面上理解,就是號召、規定黨員、黨員干部應該怎么做,與黨員的“八項義務”緊密聯系。黨內教育活動,教育來教育去,是干什么的,是教你怎么做一名黨員,怎么去做一名合格甚至是優秀共產黨員,所以黨內學習教育最關鍵的主題詞就是“黨員義務”,對于一名黨員最能體現身份、最能體現價值的,必然是“履行黨員義務”。
歷次黨章對黨員義務做了哪些規定?
我們黨創立之初,很多方面還不夠成熟,黨章也不例外。從黨的一大綱領到六大黨章,無論是結構還是條文都相對比較簡單,既沒有總綱也沒有關于黨員義務的規定。
隨著黨日益發展、走向成熟,1945年黨的七大對六大黨章進行了大幅修正,第一次增寫黨員義務條文,使黨章得以更加規范、完善。就黨員義務,七大黨章提出了四項要求,分別是學習領會馬克思列寧主義與毛澤東思想、嚴格遵守黨紀、為人民群眾服務、精通自己的業務并在革命事業中起模范作用。這些義務包含了對黨員的思想覺悟、紀律意識、群眾路線及工作能力等比較全面的要求。這四項義務對于保證黨內生活正?;?,提高黨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保證黨的團結統一,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中國成立后,黨成為了執政黨,但并沒有因為自身地位的變化而放松對黨員的要求,反而更加嚴格,突出體現在對黨員履行義務的要求上。八大黨章在七大黨章的基礎上,對黨員義務的規定增加到十項,重點提出了維護鞏固黨的團結統一、積極完成黨分配給自己的任務、對黨忠誠老實等要求。此外,八大黨章還專門提出,黨員如果不遵守義務,輕則應給予批評教育,重則應給予紀律處分。
受到“文革”影響,黨員義務在九大、十大黨章中被刪除。撥亂反正后,十一大黨章恢復了黨員義務的規定,對黨員義務提出了八項要求,成為此后黨章規定的范本,雖歷經多次修改,現行黨章關于黨員義務規定仍然保持為八個方面的要求。
怎么理解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
現在說的黨員義務,就是十九大黨章第三條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
第一項是提高理論素質和業務本領的義務。做一個合格黨員,首要的是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保持思想上的先進性,當前,尤其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
第二項是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義務。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不是一時一事的,把先鋒模范作用體現到工作、學習、生活的各個方面。
第三項是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義務。黨員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亨受在后,多做貢獻。
笫四項是遵紀守法、執行黨的決定的義務。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第五項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義務。黨員必須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搞團團伙伙,堅決反對搞兩面派。
第六項是勇于批評、敢于斗爭的義務。黨員必須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第七項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義務。黨員必須密切聯系群眾,宣傳黨的主張,維護群眾的利益。
第八項是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舍身報國為民的義務。黨員必須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為什么強調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呢?
黨員義務是對黨員的一種規范和約束。
黨員對黨承擔應盡的義務,并按照規定的要求去做,才可以保證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一致,使黨成為集中統一、有戰斗力的黨;反之如果黨員不很好履行義務,想怎么干就怎樣干,則會破壞黨的統一,使我們的黨失去戰斗力。
自覺履行黨員義務,是保持黨員先進性的內在要求,是每個黨員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換言之,黨員的先進性都體現在履行義務上了。
黨章中所規定的黨員義務,又是黨支部衡量一個入黨積極分子具備黨員條件,一個黨員合格的具體標準。因而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并把黨員八項義務作為座右銘,經常對照檢查,嚴格要求自己,使用權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
黨章也規定,黨員不履行黨員義務,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中友供稿)